编号:望谟县不动产公告(2018)第 02 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18年11月2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望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0859--4618279
附表:
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| ||||||
序号 | 权利人姓名(名称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黄仕勤 |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| 望谟县平洞街道办平洞村坝算组里欢 | 土地:338.37 房屋:338.37 | 住宅 | 北:自建墙 东:自建墙 南:自建墙 西:自建墙 |
公告单位:望谟县不动产登记局
2018年11月29日